截至2019年底,廊坊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6175个。其中,医院190个,乡镇卫生院9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0个。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25682张。其中,医院拥有20252张,乡镇卫生院拥有4394张。全市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4431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6171人,注册护士12279人。
2020年11月,入选国家医疗保障局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